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伙加盟 > 个人合作企业 >

破产清算的途径有哪些?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债权人会议决议需经多少人通过?

2023-05-09 14:48:59 来源:法治通

1、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因此,破产所需达到的条件有两个: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关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规定了两个要件:

(1)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2)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的能力。

该条还规定,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申请破产程序的核心目的是什么?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

企业申请破产,一方面是整理并核算对外债务,防止部分债权人的过激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赢得时间以期寻找重新运营的机遇。

3、破产清算的途径有哪些?

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但在现实会计实务中,清算组成立时并没有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也就没有评估值可以利用。由于新会计制度颁布较晚且没有全面强制实施,许多企业尚未采用新会计制度。因此,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首先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调整,然后可以利用资产账面价值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适应破产清算环境下资产计价原则的变化。

4、法院一旦接到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就必须受理并启动破产程序吗?

不是的,一般情况下,企业作为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将于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将指定管理人,并在受理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5、作为普通债权人,得知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企业的破产申请,该注意那些问题或者应当采取什么行动?

首先大家必须认知下列几项内容: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若普通债权人与破产企业签订了相关合同,双方均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比如:债权人未付清款项,破产企业也未交付标的物这种情形的,管理人有权决定该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管理人在决定是否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时,必须以是否对(大多数)破产债权人有利为基本原则。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可增加供债权人分配的财产,就应继续履行,反之,便应解除合同。在作出决定时,还应考虑到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而可能提出的损害赔偿额,综合权衡利弊。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才继续进行。

综上所述,普通债权人应在得知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与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取得联系,申报自己的债权。若我们与破产企业签订的合同,我们已经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则及时向管理人反映诉求即可,管理人将权衡利弊(结合企业的利益与事件的社会影响性),作出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决定。我们与破产企业间的借贷合同,利息将从破产申请受理之日停止计算。

标签: 破产清算的途径 企业申请破产程序的核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担保人可以委托别人签字吗?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吗?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问题有哪些?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关键是什么?
注销公司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公司注销费用有哪些?公司注销需要多久时间能办下来?
合同转让类型划分标准是什么?合同转让有哪些类型?
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定要件有哪些?医疗事故要多久上报?
法律顾问是干什么的?法律顾问需要考什么证?
商贸公司怎么注册流程?商贸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属地原则指的是什么?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合法吗?
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条件有哪些?
医疗纠纷患者维权的方式有哪些?医疗纠纷医生的责任有哪些?
知识纠纷
1 高速超速20%以上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超速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划分?
2 犯罪嫌疑人提供假口供的后果有哪些?提供假口供后可以提出来重做吗?
3 超速驾驶证被吊销后多久可以重新申请?限号是摄像头拍还是交警抓?
4 瑕疵担保责任的概念是什么?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5 票据保证人的时效抗辩权指的是什么?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及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6 担保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双方有所不同吗?担保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7 在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8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怎么写?提交仲裁申诉书要注意什么?
公司法
原告在诉讼中陈述的事实被告承认的还举证吗?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有用吗?
减少涉税犯罪的措施有哪些?涉税犯罪指的是什么?
担保人一般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什么?
劳动仲裁有多大的成功率?劳动仲裁依照什么原则进行?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孤儿院领养孩子必须要结婚吗?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怎么确定?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吗?财产抵押权人的破产分配顺序了解吗?
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保外就医费用谁承担?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当竞争要件有什么规定?
养老保险交多少年?养老保险一般需要累记缴纳满多少年?
合同法
异地人员自己如何缴纳社保?如何自己缴纳社保?

2023-05-09

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复婚证一天能办下来吗?

2023-05-09

现在车辆继承需要交税吗 继承车辆可以使用原车牌吗?

2023-05-09

继承遗产车辆过户手续有哪些 对象去世那么车辆遗产归谁?

2023-05-09

合同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合同债务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05-08

收养弃婴有没有补贴?什么是收养?

2023-05-08

劳动纠纷
异地人员自己如何缴纳社保?如何自己缴纳社保?
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复婚证一天能办下来吗?
现在车辆继承需要交税吗 继承车辆可以使用原车牌吗?
继承遗产车辆过户手续有哪些 对象去世那么车辆遗产归谁?
合同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合同债务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
收养弃婴有没有补贴?什么是收养?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61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