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有哪些?公告送达上诉期限是多久?
2023-05-31 14:05:17 来源:律速网
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如下
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公告送达的法律适用
在法律上,公告送达属于法院送达的七种方式之一,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无法送达的,才能适用公告送达。
从法律规定来解读,公告送达是在穷尽了其他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时所采用的送达方式,旨在有效地解决送达难问题。
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此规定与原司法解释的不同之处是增加了在“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并且明确了发出公告日期的确定为“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
“新民诉法解释”关于公告送达的内容规定为“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公告送达上诉期限是多久?
上诉状公告送达期限是:六十日。发生一方下落不明、拒绝签收等情形,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且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或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